近日,坊间有传闻称,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将对今年5.76亿吨备案合同煤(相当于以前的重点合同煤)进行兑现率检查。
在此之前,山东省经信委已率先召开了省内电煤合同兑现情况调度会,研究部署电煤合同足额兑现的措施。会上,省经信委副主任王万良明确强调,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已签订的电煤合同,优先调运、接卸、结算省内电煤合同,确保合同足额兑现。
在6月8日召开的2013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电视会议上,山东省副省长张超超再度重申,将继续坚持"省内煤保省内电,省内电优先使用省内煤"原则,努力提高省内电煤合同兑现率。
据了解,虽然2013年电煤谈判从去年11月就已展开,但受动力煤价格持续下跌拖累,煤企与电企的谈判一直处于僵持状态。直至今年3月底,山东两大煤企兖煤集团、山东能源集团才与五大电力在山东的电厂签订2013/2014年的电煤中长期合同。
据五大电力集团一位人士透露,山东地区中长期合同煤价格将按照山东省工信厅和发改委此前给出的指导价,即5500大卡的电煤价格为660元/吨。
而最新一轮公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显示,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已下跌至610元/吨。因此,与山东地区中长协合同煤价格相比,尚存在50元/吨的价差。
由于国内煤炭需求疲软,煤价持续下跌,中长协合同煤的兑现率也大幅下降。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在一个月前召开的山东省煤炭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供的数据,前4个月山东省供应省内电煤544.3万吨,合同兑现率80.71%,同比减少13.89个百分点。
对此,淄博市一位煤炭经销商日前抱怨道,以前市场好的时候,他们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电厂供应煤炭,但现在煤炭企业市场不好了,跟电厂签订的合同却不兑现。
事实上,电煤并轨方案出台之后,神华集团、中煤能源等大型煤企也先后与几大电力集团的协议规定,即合同煤价将会与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联动,在当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基础上每吨下浮7-10元。
不过,伴随着煤炭价格的下跌,神华集团、中煤能源等大型煤企在4月份便已对合同煤价作出调整,即不再按照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基础下浮10元/吨,而是仅以价格指数为标准。
基于此,业内人士直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合同煤兑现率进行检查,实际上是从国家层面进行"煤电互保",目的非常明显,即提高中长协合同煤的兑现率,为煤企解困。
同时,该人士也明确指出,在国内煤炭需求疲软,煤价格持续下跌的现状下,合同煤的兑现率并不高,但她并未提供具体数据。